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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漫長真情且信息量爆炸的剖白不需要覆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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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漫長真情且信息量爆炸的剖白不需要覆雜回應

其實, 安各的許多朋友或多或少都對她抱有好感——

不分性別,不論階層。

出身豪門的人仰慕她反抗家族的魄力;出身平民的人喜歡她明艷大方的氣度。

這個人既可以與紈絝子弟一起坐在高端會所裏品酒,也可以和需要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坐在街邊喝四塊的奶茶。

對著朋友, 她的好脾氣是出了名的, 沒看到出了名難伺候的楊家小公主在她面前作天作地,安各也沒露出半點厭煩——

雖然她一旦真正厭煩了對方,轉身就走,任由對方在原地痛哭流涕,絕不回頭……冷漠得可怕。

但被她真正厭煩的,也不會再被安各納入廣博的朋友圈裏, 她對“朋友”依舊十分寵愛。

要錢給錢,要玩陪玩, 和她無邊無際胡侃什麽她都樂意傾聽, 時不時做東組局請大家一起玩——譬如讀大學時直接開著加長轎車帶著朋友去自己名下的海灘別墅玩狼人殺——

雖然總是第一個被損友投出去, 然後抱著平板縮在房間裏沈迷工作去了。

這樣的朋友, 沒誰不喜歡吧?

司機、錢袋、地圖、東道主、後援團隊……安各在朋友眼中,幾乎是萬能的。

大學宿舍一共四個室友, 講四種不一樣的語言,但次次出門整齊劃一地跟緊安各,攻略地圖驅蚊水方向盤都在安各手裏,其他人只需要帶吃喝玩樂的手和嘴。

啊對, 跟她出去玩腦子都不用帶。

這就是安各給朋友的安全感。

所以那三位風情萬種風格各異的異國美女,大學畢業時一個個跪下來扒著安各哭, 像即將失去雞媽媽的小雞崽。

……嗯,她們三個都比安各高, 扒著她哭時還要特意半跪下來,安各真心覺得她們是故意的。

作為全宿舍最矮最可靠的人, 她冷漠地推開肩膀上的白皮美女、踢開腿上的黑皮美女,拉著行李箱往登機口走。

又不是見不到了。

畢業後都在一個城市工作的。一幫戲精。

……而且她的大學時光根本就被這幫人浪費了!送別時應該是左邊一個白皮帥哥右邊一個黑皮帥哥才對啊!為什麽整整四年沒錯過任何一場聯誼派對,卻完全沒吸引到想要的帥哥啊!!

她不想要美女……想要帥哥!帥哥!帥哥!!

……這位追星少女對帥哥的追求從未停止,當然,這不是說安各廣博的朋友圈裏只有美女。

帥哥是有的,還有很多。

但那些帥哥往往是安各美女朋友的現任男朋友、前任男朋友、現任追求者……

大多名草有主,少數和安各走得近,也是為了勾搭她某位美女朋友的。

安各是喜歡帥哥,但她沒有為愛當三的癖好,當然要仔仔細細劃出距離。

所以,遇見洛安前,她永遠是一幫情侶中唯一的單身狗,一幫美女中唯一會被帥哥靠近說“哥們,請你喝酒,你朋友的聯系方式拜托了”的中間人。

……就很討厭。

她為什麽怎麽也吸引不到帥哥呢?

她明明也很可愛吧?

——因為季應。

與單向傾慕、高中時才借著家族的背景擠入安各班級的楊蘭蘭不同,季應與安各,從小就認識,能稱得上一句“青梅竹馬”。

季家與安家,首都大族第二與第一,只不過季家是新興家族,家族史也就一百多年。

近幾年因為安家迂腐沒落,季家的實力逐漸趕超,隱隱有了和安家旗鼓相當的勢頭。

但這兩個大族內裏一樣有爛透的地方——安家因為八字批命無視安各,把她當成“野孩子”,季家則因為季應的出身對他多有打壓、貶低。

上一任季家家主私人感情生活是一筆爛賬,商業聯姻後對妻子不理不睬,冷暴力長達十年後逼死了對方——然後吞了妻子家族的財產,另娶白月光,生了三兒一女。

本該“幸福美滿”結束,但白月光很快變成白米飯,那位家主又在外面播種了一堆私生子——

季家沒有封建迷信,但各個情人各個私生子之間天天互扯頭花。

安各的父母其實也沒好到哪去,在安家長輩命令下盲婚啞嫁,婚後也沒培養出什麽感情,後來各自擺爛四處亂玩,給安各添了一堆“弟弟妹妹”……

但安家規矩太嚴,絕不容許非婚生子亂跳,只會承認安各這個婚生子,到處亂玩的父母在家族裏也不敢吭聲。

季應就不同了,他是那位商業聯姻的原配唯一的兒子,出身最正統,境遇最淒慘——私生子輪著欺負他,繼母不理不睬,親生父親也厭惡。

只不過,因為是原配的兒子,出身“正統”——推崇封建規矩的安家認定季應才是季家的“嫡子”,兩家在正式場合交流時,只允許安家子弟和“正統嫡子”打交道。

安各就這樣與季應相熟了,從小玩到大,一起學交際舞、一起對家族吐口水、一起抵達叛逆期喝酒飆車。

安各曾經對誰都會笑嘻嘻介紹季應“我男閨蜜”,而季應也會接一句“不是閨蜜,是她竹馬”。

——可想而知,洛安和他初次見面時,聽見這句話有多惡心。

這一句似笑非笑的反駁,季應給洛安的印象從“妻子第xx位朋友,新時代西裝革履的精英,缺點是抽煙”立刻變成了“一團惡臭稀巴爛,沒有優點,缺點是還在呼吸”。

……男人在這方面其實也是很敏銳的,只要願意,他們往往幾眼就能看出誰在覬覦自己的領地,誰該被撕成稀巴爛摁進臭水溝裏。

季應喜歡安各,毋庸置疑。

但,除了洛安,幾乎沒誰發現這一點。

安各本人包括安各的其餘朋友,也不覺得季應會喜歡她。

因為沒誰覺得他們真的“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安各與季應,也並非那麽親密無間。

或許是家庭原因,季應性格極端乖戾,陰晴不定,脾氣暴躁,小時候就對所有人不理不睬,不願意遵守任何規矩——

雖然安各也不願意遵守規矩,但季應反抗的“規矩”裏,還包括一切社交禮儀。

譬如吃飯不要吧唧嘴,坐正後不要抖腿,室內禁止吸煙,見人要問好,撞到人說對不起……

“素質”說白了不過是社會訂下的、讓他人舒適的規矩,而我有這個權勢不遵從規矩不討好任何人——季應的觀念是這樣的。

他是那種很典型的、自己司機撞到人後坐在後座冷冷一句“直接給錢打發,別浪費時間”,然後揚長而去的家夥。

季應這樣的性格背景,放在男頻網文裏是覆仇打臉流,放在女頻網文裏是反派救贖流……可惜,他遇到的是安各。

安各不慣著他,也沒有“變身小太陽倒貼救贖”的愛好,年幼的小安各與其說是小太陽,不如說是小火球。

見誰燒誰。呸。

小時候,比起“郎騎竹馬來”——他們其實見面就打,拳拳到肉。

而且不是互打,是安各把季應摁在地上暴打。

……純陽之體天生就勁大,尤其是手勁,安各八字還硬,煞氣特重,戴著“野孩子”稱號日常在安家老宅上躥下跳,四個老嬤嬤使勁全身力氣才能摁住的。

而季應呢,繼母其實沒少他吃穿,小少爺依舊養得金尊玉貴,身邊跟著的仆人比安各多多了——季家是別墅,沒有安家的古樹大院與祖祠,季應日常活動量基本就是動動腿走進車裏,再動動腿走下車。

而且安各熱愛吃吃喝喝,天大的委屈也不能她耽誤吃飯,在本家炫完一頓飯覺得吃得不快活,就跑到祖祠吃貢品——不知為何祖祠供桌上永遠有新鮮水果和零食,那些牌位有時還掉落薯片和曲奇,跟藏寶箱似的——

但季應他不愛吃喝,吃飯時也陰晴不定的,稍有不順就摔筷子走人,一堆保姆阿姨求著哄著也不一定能吃完一份白粥。

多重因素疊加,年幼的季應又瘦又小,被略顯白胖的小安各錘得毫無還手之力。

安各小時候看他不順眼的原因很簡單:季應總對她陰著臉,搭話問話一概不理睬,一副“你欠我好多錢沒還”的模樣,特別欠打。

欠打就該打。

是,季應的確長得好看,但絕沒有好看到安各能容忍他破脾氣的程度——

更何況季應打不過她卻會罵她,他會的罵人話比安各多多了,什麽“白肥豬”“臭野種”,那是基礎詞,還有更過分的……那些話很難聽,小孩也聽不懂,估計是他從父親那些亂七八糟的情人嘴裏學的吧。

小時候哪裏懂什麽忍讓朋友、睜只眼閉只眼維持關系呢,安各打得更兇。

有點白有點胖怎麽啦!

她才八歲呢,白胖的拳頭才能錘爛這家夥的臭嘴!

——直到後來,某一次安各去季家意外撞見了那幫私生子聚在一起毆打季應。

打得很重,季應倒在地上一動不動,腦袋在流血。

群毆很沒品,鬧出人命也太過分了,安各義憤填膺加入戰局——

當然沒有碾壓性勝利,她也就是個手勁頗大的小女孩而已,面對一幫小男孩,結果是兩敗俱傷。

安各眼角下的位置留了一條疤,斷了一片指甲,對面則被打得哇哇大哭。

那幫被嬌寵的私生子哪裏見過這麽生猛粗暴的拳頭,受得傷沒她重,卻深深地怕了她。

事情結束後安各又被帶走關祖祠了,再見面時,一臉欠打的家夥稍稍禮貌了一點,用低不可聞的聲音對她說謝謝。

安各看對方順眼了一些,自此才開始和季應做朋友。

之後一起迎來叛逆期,一起喝酒飆車,季應看美女安各看帥哥,嘻嘻哈哈湊在一起很快樂——自然而然,普通朋友級別上升至閨蜜級別,安各組局請朋友玩時名單裏一般會有季應,季應也經常請她玩。

還曾有人戲稱他們是“雙海王”,因為季應換女朋友如同換衣服,安各看帥哥如同看廁紙文學——一個隨便玩玩,一個看過就忘。

幸虧沒人知道安各私底下追星的德行:換老公如同換衣服,極其不走心,也是“隨便玩玩”的。

然而,季應這個人在安各心裏,最多最多,也就是“叛逆期時的閨蜜”了。

因為成為朋友了,因為事業上可以互相幫助,所以,對這位朋友的很多缺點,安各睜只眼閉只眼。

……但,漸漸的,隨著長大成人,隨著進入社會……

安各看得很清楚,自己這位男閨蜜,路越走越偏。

與念及家族養育之恩,所以稍微留有餘地的安各不同,季應擁有足夠的力量後徹底和家族撕破了臉——

大庭廣眾之下撕破了繼母的裙子,逼那個女人赤|果著爬出商場,否則就發短信給雇傭的歹徒、輪了她被迷昏在酒店房間的小女兒——季應用的是這種方式。

從小到大,安各理解季應對繼母的厭惡,但聽說這事後,她就冷靜地著手與季應做切割,默默拉遠了距離。

做事太偏激,手段太下流。

而且,她不和法制咖打交道的。

看在發小的情分上,季應做出這事前,安各也不是沒出手拉過他,好言規勸過……

但那時,她已經結婚。

安各不可能再深更半夜跑出來、單獨和季應喝酒飆車,吹牛聊天談起過去的故事——

安各再粗線條也知道這不合適,況且,她也不樂意。

一個人喝酒飆車有什麽意思呢,她現在就喜歡跟對象待在一起,夜那麽深,當然要回家啦。

所以,安各也只能在大多數朋友都在的時候,找到角落裏擰眉抽煙的季應,試圖和他聊聊。

但不管安各怎麽說、怎麽勸——季應就像是完全沒進腦子,和小時候他最欠打的時期一樣,對她不理不睬——

最終,一大團嗆人的煙霧裏,他只會沒頭沒腦地來一句“你憑什麽指責我過分,洛安才是最過分的,你是不是瞎”。

安各:“……”

安各深吸一口氣,心想,但凡自己變小十歲,肯定一拳錘上去了。

又開始嘴賤了是吧,又開始莫名其妙、擺出一副欠打的模樣——

太欠打了,她自己對象關他什麽事啊?

開口閉口就要說我的美麗老婆,他腦子有病吧?

好心勸他全當成廢話,不管跟他說什麽他都要扯回“洛安很過分,你是不是瞎”——

安各又不是什麽救苦救難濟世菩薩,季應也不是什麽肝膽相照親密無間的知己,從小到大勉強積累的情分,也被他幾次三番的“洛安那個人xxx”消耗得差不多了。

安各把丈夫介紹給自己所有的朋友,積極地把他們湊在一起見面說話,其實也沒指望洛安完全融入她的朋友圈,做一個多麽優秀賢惠的伴侶,幫忙經營自己的人脈。

安各只是想要炫耀他。

很幼稚,很單純的,想炫耀他。

我母胎單身至今,是你們之中永恒的單身狗,就算有單身帥哥搭訕我也是為了通過我勾搭你們,一起組團出去玩往往只有我住單人間——

終於,本豹憑本事追到了一個超級美麗大帥哥,碾壓過去全部人生裏見過的帥哥——

那當然是帶出來給你們炫耀啊!立刻馬上拼命炫耀!看吧看吧,談過多少戀愛有過多少帥哥追,你們全都沒我厲害,我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就追到了這麽這麽好的超級大帥哥,沒有絲毫拉扯直接閃婚——

鐺鐺鐺,快來看,這是我貌美如花的對象!

我對象全世界第一最好啦!

……正是因為察覺到了她這種孩子氣的炫耀心理,洛安才次次答應出席那些自己完全不想去的飯局,和她的朋友們見面、說話。

哪怕他擁有全世界最敏銳的眼睛,能看出太多的鄙夷、嫉恨、貶低、惡意。

一場推杯換盞其樂融融的社交酒席,對洛安來說,就是一間充斥辱罵嘲諷的囚室。

……擁有一對能看穿真假的陰陽眼,是永遠也無法成為社交達人的。

帶著這對眼睛誕生的第一刻,洛安就直接浸泡在人間萬惡中——

所以他不怎麽出去玩,不對外人宣揚自己的想法,不會把陌生人的存在記進心裏。

洛安下山後喜歡把棒球帽壓得低低的,遮住臉和眼睛,也有這一部分原因。

基本把自己的外殼打磨成一塊風雨不摧的圓潤石頭後,他才能做到正常生活。

要知道,幼時的他控制不住眼睛,猝不及防看穿那些後,【大家遲早都會變成死人】,他是認真設想、並認真感到愉悅的。

因為死人看過去只是死掉的屍體,看不到活人嘴巴下紛亂汙濁的私心。

……洛安不想要孩子也是出於這樣的考慮,一個擁有陰陽眼的幼童不會控制力量,遲早會變成奇怪的異類……萬幸,安洛洛繼承的陰陽眼,並非是完全的陰陽眼。

大抵是母親萬鬼不侵的純陽體質起了中合作用,安洛洛的眼睛看不穿那些過於覆雜的東西。

這很好。孩子不該看見那些的……成人也不該看見那些。

看見那些,讀懂那些,之後再做到平靜無波地過濾那些,控制那些……洛安做了太多努力。

遇到安各後,他已學會收斂,但依舊能看穿——

她所有的朋友,或多或少的,都對他抱著敵意。

這很正常,洛安並未放在心上。

安各值得被所有朋友喜愛,而關心在乎她的友人們,肯定會討厭一個突然冒出來、交往幾月就娶走她的陌生男人。

善意中抱著一點點的敵意,許多的敵意中帶有一絲懷疑,都很正常。

人心覆雜,洛安又不真的是那種一無所有嫁入豪門、誠惶誠恐想討好所有人的灰姑娘,他從不在意陌生人對自己的看法。

所以,哪怕切實聽進了她某個莫名其妙的朋友的建議,洛安也不會去記對方的嘲諷、貶低、臉或姓名。

——但,這麽多人中,安各那麽多那麽多的朋友中——

洛安唯獨記住了季應。

不是因為他覬覦安各。

不是因為他嫉妒自己。

因為洛安看見了……察覺了……

【呵。】

【她為什麽又在招惹蒼蠅?】

——季應對安各,十分的喜歡裏,還藏著六分的恨意。

【你該喜歡我的。】

【你該等待我的。】

【為什麽……就連你也要背叛我嗎?】

安各以為的,一個叛逆期志同道合的閨蜜,一個不懂事時有些欠打的發小,一個被自己救了一命後就成為朋友的人……

並非如此。

年幼的、被她從那幫私生子手裏救下的季應,再看到她眼角下留的疤,低低說出“謝謝”時……

【這個女孩願意為我破相】,他其實沒有半點歉意,只有欣喜若狂。

一無所有,陰暗暴躁的家夥,突然發現,有個無比明朗的女孩願意為自己添上傷口——

繼母那個千嬌萬寵的女兒,連臉上被畫了一道蠟筆,都要哇哇大哭呢。

可她臉上掛著血、手上斷了一片指甲、眼角下添了一道永遠去不掉的疤——

為什麽還能嬉笑著站在原地,一邊啃著水蜜桃一邊拍拍他的肩膀,輕快地說“喲,你總算學會說謝謝了”呢?

樹影擺動,蟬鳴嘈雜,對面的小火球真漂亮啊。

於是喜歡的心情瘋狂發酵,獨占欲像泥濘的蛇鉆進地底。

危險的、陰暗的、熾烈的愛慕。

這個人從小就站在我身邊。

那麽,她就該一輩子站在我身邊。

季應喜歡安各眼角的疤痕,那是因為他留下的疤痕。

季應迫切想給安各添上更多的疤痕——所以慫恿她喝酒,帶著她酒後飆車,還通過楊蘭蘭的手遞給她香煙——

因為那都是他的習慣,所以也想讓最喜歡的人染上。

他最喜歡的人,他最渴望擁有的人,當然必須只能和他站在一起——不管是習慣,還是人生選擇,他們必須始終在一起。

他不相信婚姻,她也不相信,所以不會束縛彼此,各自亂玩追逐異性解決需求;

他最喜歡最喜歡她,她那副過於淩厲的模樣也沒有男人會喜歡,於是遲早會默契地在一起;

他家世與她相當,權勢財力樣貌都不缺,哪怕是商業聯姻也最相配,而且安家季家遲早會聯姻的;

況且她無比寬容、冷靜可靠、細枝末節的小事都不會計較——她獨一無二,她比他曾交往過的每一任女朋友都要體貼,那些虛有其表的女人一旦陷入戀愛就開始無理取鬧、要人哄要人寵、麻煩又離譜——

季應煙癮嚴重,親昵時最喜歡把煙霧吐在對方臉上,但那些女孩總會皺起鼻子,嘟嘟噥噥地撒嬌,帶著幾分抱怨說,好臭好難聞。

但安各不會。唯獨她不會。

她最叛逆的時候也止住了自己沒去碰煙,應當是個反感吸煙的人——

但安各每次看見季應抽煙,都只笑笑,不置可否。

頂多加上一句帶著笑意的調侃“少抽點,會短命”。

……每被這樣笑著說上一句,季應就有些忍不住。

想把煙霧吐在她臉上,再親她一下。

——可惜,這個動作太暧昧、太過線了,哪怕粗線條如安各也會察覺到什麽——他不得不忍住。

要等到自己有足夠力量提出聯姻的時候,要等到自己徹底玩夠了打算許諾婚姻的時候……

安各註定會成為他的妻子,也最合適成為他的妻子了。

脾氣那麽好,那麽大方,那麽會包容人、寵愛人。

所以,與糟糕易怒、陰晴不定、不擅長哄人寵人的他在一起,再合適不過了。

他需要這顆明朗大方的小火球,哪怕握緊她有點燙手。

他們一定會在一起,遲早會在一起,最合適在一起……

——“安各。你眼角下,那塊疤呢?”

時隔多月再見,他又拋掉了幾個虛有其表的女朋友,那顆停在原地的小火球笑容依舊。

不,笑得更爽朗了。輕松愉快許多許多。

許多朋友聚在一起,季應只看著她咧開嘴,擡手指指幹凈的眼角,無名指的戒指閃閃發光。

“我結婚啦——這個是我對象幫我治好的!他會調配一種超級有用的祛疤藥膏!”

季應腦子“嗡”地一下,香煙落在地上。

安各還在和其他許久未見的朋友炫耀:“不是沒邀請你們,但閃婚嘛,婚禮很簡單,有點匆忙……就沒辦法全部通知到位……哈哈哈一定一定,改天一定再請大家吃飯……啊,你以前沒註意過嗎,我眼角的疤?我在意挺久了,覺得形狀像條小蟲子超級難看,沒想到他說能去掉……估計是小時候爬樹留的疤吧,記不清了……你看你看,我膝蓋這邊,青春期打架時留下的疤他也幫我完全祛掉了!比美容醫院還厲害!”

季應已經聽不清了。

人們的驚嘆聲,嘈雜的音響聲,酒瓶開啟時的“嘭”——

他看著她幹凈白皙的眼角,看著她無名指上亮亮的戒指。

喜愛碎成玻璃片,恨意像滲入地面的酒液。

……為什麽?

這麽多年……我們這麽多年……

為什麽要背叛我?

戀愛、結婚、開什麽玩笑、她是傻了嗎瘋了嗎、她這樣不可愛的女人這樣粗野的家夥——

明明,除了我,不會再有人這麽喜歡你。

……你真是,愚蠢至極,不知好歹啊。

但沒關系。

喜歡的碎片依舊紮進手心,恨意也一點點浸潤。

沒關系。

季應放下酒杯,心想,他可以原諒她這一次。

至於亂七八糟的結婚對象……很好解決的,肯定很好解決,就和以前一樣。

【我這麽漂亮,為什麽沒有一個帥哥真心喜歡啊?】

——因為以前,每一次,季應都在她身邊。

真心喜歡她的人,當然有。

很少,但有。

朋友之中隱隱流露出傾慕的,同班同學偶爾偷看她睡臉的……

不過,很好解決。

要麽沒他有錢,要麽沒他有勢,要麽沒他長相優越、安各根本不可能看上……

隨隨便便嚇幾句,雇幾個人抽一頓,就散了,歇了癡心妄想的心思。

所以,季應當時想,會很好解決的。

如果她要離開,如果她要看向他人,如果她不喜歡我——

沒有如果,沒有人能越過他。

——抱著這樣的想法,季應見到了洛安。

意料之外,是極其好看的人,那份美連他都差點恍惚了一瞬。

不過,意料之中,是個懦弱、內向、不敢得罪任何權貴的平民。

來自一個偏遠村子,戶口和固定工作都沒有的落魄乞丐罷了。

季應叼著煙,姑且先旁觀了楊蘭蘭小公主欺負對方的過程——比想象中還好搞定啊,那家夥,能避就避罵不還口,連反駁的膽子都沒有嗎?

虛有其表的孬種。

確認完畢,季應決定出手,盯住了行程,趁著安各出差,幾輛高速摩托車迅速圍攏買菜歸來的對方,自己親手拿了鐵棍站在對面,笑著說如果不想死就離婚——

然後被對方直接踹翻了摩托,用買菜的大塑料袋罩住腦袋,單手揪到沒有監控的墻根,掰下摩托車輪胎,進行了一頓蒙頭毒打。

從頭抽到腳,抽成了稀巴爛,持續了整整十五分鐘。

打完後,對方拍拍手,把輪胎往他脖子上一套,回家做菜去了。

全程表情陽光燦爛,沈迷快樂的毒打,一句狠話沒留。

半死不活的季應:“……”

安各的暴揍,洛安的毒打,那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東西。

前者僅僅是手勁大了點氣勢兇了點,後者……

咳。

季應之後在醫院重癥室躺了一星期,可他媽的沒人能查出疼痛原因,也沒人能拿出他被對方毒打的證據。

堵人的是他,趁安各出差動手的是他,支開附近所有路人的也是他——區別是他原打算事後抹掉監控,而對方從一開始就用提菜的姿勢把他提去了監控死角。

……就好像對方也分外盼望這個時機似的。

好不容易從病床上下來,季應當然是去找安各——但想也知道,一個把“別惹老子”寫在臉上的叛逆男和溫柔美麗連殺雞都要鼓起勇氣的老婆,安各會相信誰。

安各越聽越覺得季應是在找茬,最終他氣得踹翻了她辦公室的椅子,說她偏聽偏信為了一個男人背叛朋友——

安各只把簽字筆往桌上一放,冷靜又冷漠。

“證據呢?傷情報告呢?監控錄像呢?”

“……”

“我知道你最近因為季家的事心煩,季應,但這不是汙蔑我丈夫的理由。沒有下一次了,請從我的辦公室出去。”

“……”

季應冷笑一聲,把踹翻的椅子踢向安各的辦公桌,揚長而去。

“你真是個蠢女人,安各。我會找出真相給你看的——”

然後當晚就被從家裏拖了出來,襲擊他的家夥一言不發,戴著漆黑的棒球帽穿著漆黑的運動服,把他拖到別墅天臺綁起來,然後抄起一把怎麽看怎麽眼熟的散架椅子,迎頭又是一頓毒打。

在有禁止吸煙提示的室內吸煙是不道德的,沖別人的妻子發火踢椅子也是不道德的。

對方大抵是想通過椅子腿與骨頭的擊打聲說明這一點吧。相當體貼詳盡的說明。

……之後,次次如此。

季應發現,與面對楊蘭蘭的態度截然不同——“真是他媽的天差地別,活見鬼”——那個溫吞柔和的家夥,只要面對自己,次次一言不合就毒打,直到打成稀巴爛再收手。

而且沒留下半點證據,下次當著安各的面和他碰見,依舊點頭,微笑,禮貌溫和來一句“你好,季先生”。

……他甚至不是自衛式毒打,他常常主動找上門來毒打他——只要他去找了安各,和對方爭執,那個武力值高得離譜的家夥一定會把他拖出臥室毒打,十臺紅外線報警器與一排貼身保鏢都擋不住他——

甚至,避開交談也沒用。

有一次,他只是叼著煙在街上和安各擦肩而過,半夜就被那個瘋子拖出來打了整整二十分鐘,打得四個月不能下床,必須拄拐走路。

季應……季應還能怎麽辦呢。

在一個武力值高到恐怖、抹掉證據如同抹掉水滴、對著安各比蓮花還高潔無害的無恥混蛋面前,你很難維持身為一名情敵的尊嚴。

權勢金錢威嚇不了季應,但面對碾壓性的暴力,誰都無法不發抖。

……季應不得不屈服,徹底龜縮回自己的位置。

直到洛安去世,他才敢重新探出頭喘息。

——可是,那時,他與安各之間實在隔得太遠太遠了——

礙於事業也礙於洛安的威脅,季應早就進行了商業聯姻,有了妻子。

曾經真心的規勸無效,安各也完全疏遠了這個發小,她實在對季應那些自覺“無傷大雅”的手段感到膈應,道不同不相為謀。

但安各眼中,疏遠與分離都很自然,也不好用太決裂的姿態——正巧聽聞他成婚,給出一個“結婚成家了,你就收收心,註意和異性朋友保持距離”的理由,才體面地離開了。

於是,洛安死後,季應花了整整七年逼走了那個麻煩又愛哭的女人,把她困進了精神病院。

然後,他第一時間就向安家提出聯姻,滿懷覆雜的心情踏入安家老宅,想要見到安各——

撞見一個分外眼熟的小女孩,又被某人陰倒在地。

再然後……

“哦。”

安家祖祠門口,現在,安各蹲在他旁邊,搖晃著手裏的可樂罐。

樹影沒有晃動,這個季節也沒有蟬鳴,但她的臉和當年一樣漂亮年輕。

一顆不會熄滅的,分外漂亮的小火球。

即使有了孩子……

“我知道了。”

面對一番漫長、誠懇、激動無比的真心剖白,安各拋了拋手裏的冰鎮可樂,然後,她拉開拉環。

可樂噴了他一臉,安各直接拿起地上的麻繩。

“你涉嫌謀害合法妻子、又企圖強迫已婚婦女重婚,我會立刻通知警察。在此之前……讓我找找……哦,牌位下掉了一塊板磚下來,正好。”

安各拋了拋手裏的板磚,冷漠的視線下移。

這是她第一次認真打量朋友的這個位置。畢竟要找準。

然後,一言不發,板磚下落——

“嘭!!”

砸碎了稀巴爛,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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